新北市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為臺灣人口排名第一的都市。全境環繞臺北市,東北則三面環繞基隆市,東南鄰宜蘭縣,西南鄰桃園市;其所轄石門區富貴角地處臺灣本島最北端,貢寮區三貂角地處臺灣本島最東端。其前身為臺灣省轄之臺北縣,自2010年12月25日起改制升格為直轄市。全市共劃分為29區,其中政府所在地位於板橋區。
新北市的人口高度集中於淡水河左岸的各個行政區,清治前與淡水河右岸各自發展,這些過去皆為全面依賴臺北市的衛星城市;在臺北都會區擴大及升格直轄市的雙重效應下,現今的新北市已逐漸發展成以淡水河左岸各區為臺北都會區次中心的多核心都市。其人口眾多並匯集許多來自各地移民,有高度都市化的區域,也有鄉間風情與自然山川風貌,樣貌多元,人口組成及經濟產業具多樣性。
2007年,臺北縣成為準直轄市後,便積極爭取升格為直轄市;惟臺北市仍在,無法續用「臺北」之名作為升格後的名稱,臺北縣政府因而對外徵求改制後的新市名,並舉行網路投票,當時擬訂的市名有:新北市、興北市、環北市、北北市、北縣市、北臺市、大河市、大臺北市、板橋市、臺大市、臺灣市、富禮市……等,最終由「新北市」得票最高。2009年4月,臺北縣政府向中華民國內政部提報升格為直轄市,確定以「新北市」作為升格後之市名,有「新臺北/臺北/北部新設之市」的涵義。
衍伸出來的尚有外語譯寫問題。臺北縣政府原依照《標準地名譯寫準則》規定音譯、中華民國教育部之《中文譯音使用原則》規定漢語拼音而採用「Xinbei City」為新北市的英語譯名,並經內政部核定,少部分語言學家與外籍人士亦支持。漢語拼音雖是法定標準,但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拼音系統,使較多輿論支持新北市譯為「New Taipei City」,即意譯「新臺北市」、不音譯「新北」。
新北市首屆市長選舉期間,兩名候選人蔡英文和朱立倫都支持新北市的譯名定為「New Taipei City」。朱立倫就任市長後即向中央呈報公文更改新北市之英語譯名,中華民國內政部於2010年12月31日通過並宣布新北市的英語譯名正式採用「New Taipei City」。
★歷史:
在17世紀西方勢力與中國漢人入墾進入前,包括今日新北市在內的大臺北地區均為原住民的活動範圍,其中平埔族居住於臺北盆地,而山區主要是泰雅族的活動範圍;而根據考古遺址的發掘,大臺北地區在新石器時代(約西元前5000年)就已有人類居住,而位於今日新北市八里區境內的大坌坑遺址與十三行遺址,更是台灣史前時期重要的考古遺址。
17世紀上半葉,西班牙與荷蘭先後統治臺灣北部,至1661年鄭氏東寧王國將大臺北地區劃歸北路天興縣。進入清治時代後,大臺北地區在1684年(清治康熙23年)隸屬於臺灣府諸羅縣,1723年(清治雍正元年)再改隸淡水廳。清治前期,漢人移民逐漸取代與同化平埔族,並入墾山區;但清國政府以消極的制度治理臺灣,導致社會動盪不安;至清治後期時,因列強要求台灣開港、與發生牡丹社事件等一連串外交事件後,才轉向積極的制度治理臺灣。1875年(清治光緒元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設立臺北府,自此為大臺北地區獨立設治之始;其下轄新竹、淡水(淡水廳改編)、宜蘭三縣與基隆廳一廳,所以今新北市境,除包含汐止區在內的東北角各區外(清治時屬基隆廳管轄),均屬淡水縣轄區。1887年臺灣建省後,臺北府下屬各縣轄區維持不變。
1895年日本統治臺灣後,日本當局多次更動行政區劃制度與範圍,而現今新北市境也從最初隸屬於臺北縣,至1920年始確立隸屬於臺北州。1945年進入中華民國時期後,原臺北州除轄下臺北、基隆二市改為省轄市外,餘劃設臺北縣,隸屬於臺灣省。臺北縣成立後,共析出所轄鄉鎮市四次(包括1950年析出宜蘭地區成立宜蘭縣),1968年始確立現今轄區。
1950年代以來,因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與台灣經濟逐漸起飛,大量人口湧進臺北,其中也包括位處臺北市郊的臺北縣,縣內許多鄉鎮因此升格為縣轄市。而臺北縣的總人口數也不斷成長,先在1979年突破直轄市設置門檻(當時施行的《市組織法》規定為100萬人),1980年底達到225.8萬人,超越臺北市成為全臺第一大縣市,更於1990年5月突破300萬人。經過地方人士不斷爭取,臺北縣先於2007年10月1日改為準直轄市,至2010年12月25日正式改制為直轄市,並更名為「新北市」,成為臺灣北部第二個直轄市。
★地理:
新北市為臺灣本島最北端的都市,東臨太平洋的菲律賓海,東北則臨太平洋的東海,兩者以鼻頭角東端為界,西臨臺灣海峽(南海),與東海以富貴角北端為界,全境環繞臺北市,東北隅與基隆市相鄰、東南鄰宜蘭縣、西南鄰桃園市。本市與臺北市、基隆市構成臺北都會區,生活圈並擴大影響到鄰近的桃園市及宜蘭縣。新北市的轄區主要是以臺北市區為中心而發展的衛星市鎮構成,是臺灣組團式都市的代表。
全市土地面積2,052平方公里,約佔臺灣本島總面積的十六分之一,海岸線全長達120公里。境內地形豐富多變,如山地、丘陵、臺地。境內除北海岸一帶多獨立入海之小型河川,及東南端一小部分溪流屬於蘭陽溪之流域外,其餘地區均屬於淡水河流域,其支流有基隆河、新店溪、景美溪、北勢溪、南勢溪、塭子溪、三峽溪、大漢溪等,大小支流錯綜交織,構成優美之地理環境。
新北市位處副熱帶季風氣候區,全年雨量多而平均,月平均最低溫為一月份的攝氏12.4度,月平均最高溫發生於七月份的攝氏33.6度。全市極東點在貢寮區田寮洋子萊萊,位於東經122度01分26秒,北緯25度00分00秒;極西點在林口區小南灣下福,位於東經121度16分31秒,北緯24度40分05秒;極南點在烏來區棲蘭山,位於東經121度29分29秒,北緯24度40分51秒;極北點在石門區富貴角,位於東經121度31分00秒,北緯25度18分11秒;中心位置約在石碇區石碇里。
★行政區劃:
新北市是全臺人口最多的市,全球城市人口排名第62位。超過80%的新北市居民居住在由原臺北縣縣轄市改制的10區(板橋、中和、新莊、三重、新店、土城、永和、蘆洲、汐止、樹林為人口前十大)當中,其中絕大部分位於淡水河系以西、面積大約僅占新北市的六分之一的區域。28.8%的新北市居民是從臺北市或高雄市移入的。新北市有藍領外籍勞工約5萬人,是臺灣次多;另有外國專業人員約5千人,位居全台第三。
新北市轄下共29個區,係由原臺北縣所轄的10個縣轄市、4個鎮及15個鄉改制而來。 直轄市政府所在地位於板橋區(改制前為板橋市,亦為臺北縣時期的縣治所在地)。
總人口50萬人以上:板橋區。
總人口30萬人至50萬人:中和區、新莊區、三重區、新店區。
總人口20萬人至30萬人:土城區、永和區、蘆洲區。
總人口10萬人至20萬人:汐止區、樹林區、淡水區、三峽區、林口區。
總人口5萬人至10萬人:鶯歌區、五股區、泰山區。
總人口5萬人以下:瑞芳區、八里區、深坑區、三芝區、萬里區、金山區、貢寮區、石門區、雙溪區、石碇區、坪林區、烏來區、平溪區。
由於行政區數目過多,新北市政府在2011年委託中國地方自治學會,進行新北市行政區調整研究規劃,規畫將現行29個行政區依照不同條件,調整成13、17、22、20及24區等5種方案,而人口較多的區將會一分為二。
